四川大学“姜维平优秀教学奖”实施细则
一、目的及意义
四川大学“姜维平优秀教学奖”是在关心我校高等教育教学事业发展的杰出校友的支持下设立的教育教学奖励基金,旨在鼓励我校优秀教师全心投入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事业,关爱学生,在全校形成尊师重教、爱岗敬业的育人氛围。
二、奖项设置
全校每年评选22名(化工类、药学类、医学类各2名)。其中,一等奖2名,50万元/人;二等奖20名,10万元/人。
三、评选范围
在我校承担本科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的一线任课教师(担任现职的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参评)。
四、评选条件
(一)一等奖获得者条件。
1.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职业操守,真情关爱学生成长,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具有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深受学生爱戴。
2.长期从事本科教学,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大量承担公共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工作量居于本教研室(或系)前列,教学效果得到同行专家与学生普遍好评。
3.学术水平得到国内同行的认可,把科研与教学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
4.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过程中敢于探索,课堂外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注重引导和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新精神,引领探究式教学改革,积极推行多样化、非标准答案的考试改革,以学生能力的提升为目标,乐于积累和传授经验,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成效显著且有创新,站在教育教学改革的前沿。
(二)二等奖获得者条件。
1.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职业操守,真情关爱学生成长,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感人的事迹,深受学生爱戴。
2.长期从事本科教学,大量承担公共课或专业基础课,教学工作量居于本教研室(或系)前列,教学效果得到同行专家与学生普遍认可。
3.学术水平得到校内外同行的认可,把科研与教学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为学生提供实现“异想天开”的平台,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
4.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过程中敢于探索,课堂外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注重引导和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新精神,引领探究式教学改革,积极推行多样化、非标准答案的考试改革,以学生知识和能力的提升为目标,乐于积累和传授经验,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成效显著。
五、评选程序
(一)推荐。各学院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推荐1-2名,同时接受教师自荐、学生或教师联名推荐、校教学督导委和教务管理部门推荐,由各学院负责整理本单位所有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开展示,推荐材料及推荐意见经学院内公示3日后按要求上报学校。
(二)背景调查。所有被推荐人均需通过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党风廉政、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和教学事故等相关审查。
(三)通讯初评。由院士、杰出教授、各学科专家、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四川大学‘姜维平优秀教学奖’评审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专家根据申报材料对被推荐人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根据通讯评审意见产生2倍最终获奖人数的候选人进入下一轮。
(四)会议复评。召开评委会会议,以投票方式产生1.5倍最终获奖人数的入围候选人。
(五)宣传。设立校报专刊、校园主页专栏展示入围候选人事迹。
(六)网络投票。对入围候选人进行为期1周的网络投票。
(七)会议终评。召开评委会会议,听取入围候选人本人陈述,结合网络投票结果,由评委会以投票方式确定获奖人员名单。
(八)批准和表彰。获奖人员名单经公示后报校务会批准,并在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上进行表彰和奖励。
(九)严格依据标准和程序进行评选。如未产生符合条件者,可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