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文科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讲本科生行政法、新生研讨课、法学前沿等课程,指导本科生创新课题等40余项,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每年获得四川大学优秀毕业论文奖。主持省级精品课程建设,获得“唐立新教学名师奖”等荣誉称号,多次获得四川大学课堂教学优秀奖。主编6本教材,专著7本,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级项目4项、横向课题10余项,科研课题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奖。担任四川省(委)人民政府、四川省公安厅等单位法律顾问,为我国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愉快教学,培育法学英才
杨 丹
从20岁开始任大学教师,徐继敏教授已任教32年。他认为,教师是最好的职业,在享受教学乐趣的同时,他也培育了上万法学英才。
扎根一线,愉快教学
徐继敏教授每年为本科生开设“行政法”课程,参与本科生法学前沿、新生研讨课教学,为研究生开设“行政法”“外国行政法”两门课程,为博士生开设“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两门课程,多次获得四川大学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近年,徐继敏教授每年还为各类高校、党政机关等单位举办各类学术及法治讲座逾100场次。繁重的教学任务并未影响教授愉快的教学心情,他认为教学就应该是快乐的,在教学中师生可以共同进步。
更新方法,因材施教
徐继敏教授认为,大学教学应以学生为中心,根据学生特点制定教学计划、确定教学方案;教学应注重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学习兴趣,鼓励学生通过案例对学生的不同学习层次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与内容。课程考试不仅检验学生学习情况,还应促进学生学习,课程考试应贯穿课程学习全过程,让学生带着问题学习,这样有助于提升学习效果。徐继敏教授为本科生开设的行政法课程,场场爆满,深受学生喜爱和推崇;课堂将社会热点问题与法律知识融合,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被学生称为“最快乐活泼”的课程。
研教结合,能力培养
徐继敏教授强调“教学”与“科研”互相促进,注重培养学生研究能力,鼓励学生参与科研活动以提升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效果。主持的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课题都吸引学生参与,指导本科生申报各类创新课题,指导的“农村垃圾处理法律问题研究”、“智能驾驶法律问题研究”等课题分别获得国家、省及学校级立项。通过研教结合,提升了学生学习积极性及研究能力,培养了学生利用法学知识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关爱学生,培育英才
徐继敏教授认为,大学教育不应当只注重知识和能力教育,还应培养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将育人融入教学中。他要求学生严格遵守法律及学校制度,培养诚实守信的习惯,严守学术规范。他会积极了解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分别针对升学、出国、法官、检察官、律师、公务员等职业选择培养学生相应的综合素养,被学生们称为“知心老师”。他根据本科生的个性特点与发展潜力,指导其顺利就业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培养了一批批卓越法律实务人才和高级法学研究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