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
四川大学法学院、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教授,民商法学、灾害法学双博导,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四川大学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与灾后重建研究智库首席专家,成都市城市减灾与应急管理法学研究会会长。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四川大学教学名师和四川省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提名奖获得者。
不忘初心 追求更优 创新为乐
快乐教书育人 塑造志愿人格
王教授1986年入职川大,33年来全身心扎根本科教学第一线,除出国访学外,从未离开本科课堂。他兢兢业业,向全校设置文化素质课程,并且在川大三个校区同时开课也乐此不疲。近5年来,开设全校公选课7门,授课周均15.92学时,学期平均5门课程(5.92个班),年均授课398.36学时,为民法总论课程总负责人,是民事案例分析(学校精品课)、医疗纠纷的处理与防范、旅游法、防灾减灾与应急管理法概论等14门课程主讲教师,为全校文化素质教育开课最多教师之一。
授课中,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心,塑造学生热爱专业、追求上进、孝敬父母的信念,锻炼学生克服生活、学习研究困难的勇敢人格,尤其是注重培养学生灾难中自救、他救和互救的志愿者精神。
首创灾害法学 为双一流加瓦
1991年江淮大水灾后,王教授创新开拓灾害法学学科。主持1991年川大减轻自然灾害的法律问题研究、2008年四川社科汶川大地震重大法律问题研究、2013年四川社科生态安全义务履行与人的致灾性法律控制研究、2015年民政部救灾应急社会动员机制研究、2018年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防大灾救大险法治能力提升研究、四川藏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控机制研究、2019年应急部自然灾害防治法立法研究、四川法学会南水北调西线工程的生态性与合法性平衡研究等。1999年首提人的致灾性理论,2008年6月向国务院提议将5.12设为“全国灾难纪念日”。2009年全国首招“灾害法学”硕士,2016年全国首招“灾害法学”博士。
他开设本科自然灾害与法律——灾难中求生能力的养成训练(另设慕课),公民安全、社会安全与国家安全,防灾减灾与应急管理法概论及研究生灾害法学,环境灾害法学,城市灾害法学课程,与美国、加拿大、日本和韩国等15所大学开展“灾害法学”学术交流。目前,川大“灾害法学”在国内居学科领先地位。
不忘初心领头 深受学生爱戴
王教授几十年作为民商法学科带头人和负责人,带动教研团队,开展民法总论、物权法等专业课程“小班化”教学改革,积极扶持年轻教师参与互动式、参与型教学探索,带头参加学校、学院教学竞赛,2019年春获得川大教学竞赛三等奖。1997年增列民商法学硕士点,开设民商法学、灾害法学学科研究平台,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两百人以上,本科生科研小组13个。民法总论、民事案例研究等获学校教材立项,教学效果好,深受同学们的喜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