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12日晚,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界融教授于四川大学江安校区一教进行了连续三天的关于“法学思想的抽象继承法引发的理论思考”的讲座。此次讲座吸引了众多法学院的学子前来参加,陈教授以其独特的视角、犀利的言论以及深刻的剖析对于抽象继承法以及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如宪政、民主、自由等法律思想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演讲。陈教授极具特色的演讲风格深受同学们的喜爱,在讲座开展过程中不时爆发热烈的掌声。
首先,陈教授对于“抽象继承法”的概念及其发展向同学们作了介绍,并结合五四运动的“全面西化”及冯友兰先生等人关于抽象继承的具体观点进行了阐释与分析。在此过程中,陈教授也不断与同学们互动,引导同学们对历史进行回顾。在对抽象继承法作了大致介绍以后,陈教授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探讨了诚实信用、财产私有、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司法独立等法律思想。陈教授根据中国国情、经济发展现状等提出了一些引人深思的问题,如自由经济与垄断的关系、国有企业所面临的道德风险问题、政府宏观调控对于自由经济的影响等。
对于民主与宪政问题,陈教授也进行了讲解。关于民主,陈教授用公司进行类比,颇有创意地提出了一种新的关于民主的理解方式,同时也阐释了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三者之间关系问题,并最终提出观点民主的目的在于保障人权。关于宪政,陈教授则更多地采用设问的方式对此进行说明。如他提问“什么是人民”、“宪政三大要素是什么”以及结合“中国三大法律思想基础乃道家、法家、儒家的礼法结合”的理论。在此过程中,陈教授也通过借用罗斯福新政的实例提炼出其中关于自由的思想。在结束之际,陈教授表达了自己关于宪政的学术理解,鼓励同学们在感兴趣的法学领域继续努力研究和探索。
在学生提问环节,同学们积极参与,与陈教授进行了思想的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