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

四川大学召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工作培训会

发布时间 :2013年07月09日 来源 :纪委办公室  编辑 :付玉杰</TD></TR></TBODY></TABLE></TD></TR><TR><TD height=828 vAlign=top background=/news2012/lib/images 浏览量 :
 
  7月5日下午,四川大学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工作培训会在望江校区明德楼337会议室召开,全体校纪委委员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会议的主要任务:一是深刻认识督导组工作的重要性;二是明确督导组工作职责;三是明确督导工作机制,细化督导工作具体方法步骤。培训会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兰主持。
 
  会上,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兰传达了学校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会议精神,并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对督导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第一,督导组全体成员要充分认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学校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督导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作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实。第二,要深刻领会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工作步骤,进一步熟悉学校实施方案、吃透文件精神,认真有效地履行好督导职责。第三,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为教育实践活动参与者,按照中央、学校实施方案,带头完成活动“规定动作”,落实活动相关要求,做到完成督导职责与参与教育实践活动“两不误”。第四,要在开展督导工作过程中,切实将教育实践活动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让教育实践活动成为推进中心工作动力,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会议学习了《四川大学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工作方案》,并围绕开展督导工作的方法步骤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