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学校“双代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校园文化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实施意见》,在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下,由校党委宣传部牵头、各相关单位及学院分头负责,于2012年上半年正式启动了校园文化标识系统建设工程。
其中,由校党委宣传部牵头的学校道路、楼宇、景观命名项目,在前期调研考察、校史文化资料查证与研究以及项目方案制定的基础上,于今年7月20日—9月20日通过网上全面征集和部分专家邀请征集两种方式,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和海内外校友广泛征集命名;随后,校党委宣传部先后四次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143处、共400多个(种)命名进行反复讨论、遴选和审定,再将形成的专家遴选评审建议方案提交校务会和双代会代表审议,同时征求相关单位及学院意见;最后,按照校务会和双代会代表意见,结合各相关单位及学院反馈意见又进行了完善,形成了目前的命名方案。
根据2012年12月11日校务会决定,现将拟确定的校园道路、楼宇、景观共123处命名方案公示如下:
一、此次命名采用的基本原则
按照命名方案,在对征集到的命名进行讨论评选的过程中,命名项目工作组、专家组、双代会代表讨论审议组对以下七项命名原则达成了共识:
1.文化内涵凸显的原则。命名力求体现川大历史文化底蕴,格调高雅,具有一定川大特色和独创性。
2.邻近统一和命名群原则。为避免命名太凌乱、繁杂,对邻近的道路与楼宇、广场采取同一个名字,只在“楼”和“路”的字眼上变化。对同类、同一个相对集中区域的楼宇,尽量围绕同一个核心字或核心词来命名。其中,望江东区教学楼及相关学院大楼主要以“文”、“理”二字为核心命名,望江西区教学楼及相关学院大楼主要以“行”字为核心命名,华西校区楼宇主要以“德”字为核心命名,江安校区楼宇主要以“明”或“明远”为核心命名,这样一定程度上代表文、理、工、医不同学科及特点,并充分尊重和传承了各校区的历史人文特征。各校区楼宇之间、景观之间各自形成一个相互呼应的名字链或名字群;同时,三个校区的图书馆、体育馆等统一保留原名,直接以校区名或学科名区分开来;三个校区的学生宿舍也暂时保留现有“校区+方位+序号”的命名方式。
3.尊重历史的原则。尽量保留现有约定俗成、广泛认同,且较为雅致、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积淀意义的道路及楼宇名字。尽量恢复已进入成都市文物建筑档案记载的楼宇曾用名,以示对珍贵历史的纪念和传承,例如,望江校区的物理馆、化学馆以及华西校区一些楼宇的曾用名等。
4.功能性方位指示原则。道路命名在体现一定历史文化纪念意义和文化底蕴的同时,适当强化其明确的指示、指向和方向定位的功能性特征。通过采取“干道名重文化内涵、支路名重方位指示”(一般采取与邻近楼宇相同的名字,只在“楼”和“路”的字眼上变化)等办法,尽量将干道和支路区分开来。
5.双名并行使用原则。为便于直观指示一些楼宇的现有使用功能(性质、单位),并通过名字指示楼宇相应单位及所在位置,在此次楼宇命名确定后,今后一段时期在名字的应用(包括名字标牌导视系统设计制作)过程中,对一些楼宇建筑可以采取新名和现有名并行使用的原则。例如:现有以编号为序的教学楼、实验楼命名方式,以及直观标明了目前使用学院(单位)名称的部分楼宇名字可以继续使用,同时对这些楼宇再依据前述原则配以具有一定内涵的新名字。
6.雅俗共赏原则。命名虽应有历史文化内涵和文化韵味,但不宜太生僻晦涩,同时尽量避免容易在社会大众中产生歧义的命名。
7.宁缺毋滥原则。不成熟或考虑不周的命名暂时不予确定。
二.四川大学楼宇、景观、道路拟命名一览表及分布图示:
以上方案公示期为2012年12月31日——2013年2月18日。如广大师生、校友对公示内容有建议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至校党委宣传部(望江校区行政楼405室)。
联系人:李雁
联系电话:028-85405120
四川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