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推进高等学校师德建设制度化和常态化,根据中央领导的批示精神,国家教育部会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我校积极讨论研究、组织不同教师群体、院系领导,以及与教师工作有密切联系部门负责同志,在各层面征求意见。
9月8日上午,四川大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座谈会在望江办公楼337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常务副书记罗中枢教授、副校长石坚教授出席了座谈会。校办、党办、宣传部、校工会、人事处、社科处、科研院相关负责人以及有关学院教师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副校长石坚教授主持。
校党委常务副书记罗中枢教授在会上作了讲话。他指出本次座谈会旨在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全校营造一种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他表示,大学应该按照自身发展规律科学办学,作为大学教师,老师才是我们的第一身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奉献是我们的天职,社会都比较关注,我们要把自己的职责很好地履行。罗中枢常务副书记进一步指出,道德不等同于法律,它是一种自律,是一种良心的自我约束,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一种文化的内化,最终要达到“规范成为习惯,习惯成为自然,自然成为本性”的境界。
针对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老师们逐一进行了认真研讨,热烈讨论,普遍认为制定这个规范很有必要,是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刚要》的具体行动,其内容全面,具有普适性,指导性强,同时与会代表也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在整体内容上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