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

法学院成立汶川大地震法律服务中心和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 :2008年05月21日 来源 :法学院  编辑 :管理员</TD></TR></TBODY></TABLE></TD></TR><TR><TD height=828 vAlign=top background=/news2012/lib/images 浏览量 :
 

    5月21日,法学院成立赈灾法律行动领导小组,同时立即组织“汶川大地震法律服务中心”和“汶川大地震法律研究中心”,先期拨出五万元专款作为启动费,全面开展汶川地震后的相关法律服务和研究工作。
   
     赈灾法律行动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汶川大地震法律服务中心”由法学院院长唐磊担任主任,下设刑事法律服务、民事法律服务、政府法律服务组。“汶川大地震法律研究中心”由法学院985首席科学家龙宗智教授担任主任,下设刑事法律研究、民事法律研究和政府法律研究组。两中心将围绕地震后产生的法律问题展开研究,并对政府和灾民提供法律服务。两中心成立后,当天就有数十名师生报名参加相关小组,有的教授已草拟出了灾后可能面临的近百个法律问题。各个小组也立即着手拟定工作计划,组织人力物力,开展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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