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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出台新举措鼓励师生积极参加抗震救灾、灾后防疫和重建

发布时间 :2008年05月27日 来源 :党办  编辑 :管理员</TD></TR></TBODY></TABLE></TD></TR><TR><TD height=828 vAlign=top background=/news2012/lib/images 浏览量 :
 

527,四川大学出台鼓励师生积极参加抗震救灾、灾后防疫和灾后重建的若干政策规定。四川大学认为,抗震救灾、灾后防疫和灾后重建是当前十分紧迫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作为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必须主动自觉地履行引领社会、服务社会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学科优势、人才优势和科研优势,直接、全面、全程参加抗震救灾、灾后防疫和灾后重建等各项工作,为夺取抗震救灾的全面胜利做出应有的贡献。为鼓励广大师生参加抗震救灾、灾后防疫和灾后重建,四川大学提出了以下八项相关政策规定:

 

一、学生积极参加抗震救灾、灾后防疫和灾后重建等志愿服务,表现优秀者,由学院审核,经学工部或校团委批准,报教务处和政治学院认定,可获得《大学生道德修养》课程学分;或由学院审核,经学工部或校团委批准,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认定,可获得《形势与政策》课程学分。

 

二、学生将所学专业知识用于抗震救灾、灾后防疫和灾后重建等各项专业性的志愿服务,由学院审核,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认定,可获得教学实习或社会实践环节的相应学分。

 

三、学生积极参加抗震救灾、灾后防疫和灾后重建等相关科研课题研究,本科生所取得的成果由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学工部、校团委共同组织专家认定,可获得创新学分;研究生所取得的成果由学院审核,报研究生院认定,可作为研究生毕业条件中相应的科研成果。

 

四、本科毕业生参加抗震救灾、灾后防疫和灾后重建等各项专业性志愿服务后撰写的服务日志、总结报告、相关论文和创作的文艺作品等,由学院审核,经学工部和校团委批准,报教务处认定,可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研究生结合所学专业研究抗震救灾、灾后防疫和灾后重建中提出的重要课题,其成果经导师同意,可作为相关专业学位论文。

 

五、教师直接参加或指导本科生、研究生参加抗震救灾、灾后防疫和灾后重建等工作,经学院审核,分别报人事处或教务处、研究生院认定,可计算相应的工作量或教学工作量。

 

六、鼓励教师积极面向全校学生开设有关抗震救灾、灾后防疫和灾后重建等方面的选修课,学校给予相应的开课经费支持;鼓励教师结合专业课程教学进行地震、防震、震后心理疏导、灾后防疫和灾后重建等专业科学知识内容的教育。

 

七、教师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对抗震救灾、灾后防疫和灾后重建中的重大课题进行科学研究,由学院审核,报科技处或社科处认定,可计相应的科研工作量。

 

    八、教师直接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抗震救灾、灾后防疫和灾后重建等工作,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由学院审核,报人事处认定,可计相应的社会服务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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