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8日,《中国青年报》发布了《川大拟录取的部分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存疑》特别报道,随即有关媒体做了转载。四川大学现就该报道所涉事宜作如下说明:
1.5月10日,学校招生就业处通过中国青年报记者得知考生家长对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的相关反映,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学校招生就业处、体育学院组织开展了相关核查工作,对公示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进行了复查,现已将相关复查结果报送教育部。
2.目前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公示的名单,并不是拟录取名单,而只是对测试合格考生的公示。公示本身就是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重要举措。
3. 学校一贯高度重视对包括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在内的各类招生工作,依照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精神和我校有关规定,严格实施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2012年四川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分以下四个步骤:第一步,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由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确认后进行公示;第二步,对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学校将进一步复查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第三步,复查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第四步,学校与省级招生部门联系,办理审批通过考生的录取手续。目前,学校已顺利开展了今年第一步骤的工作,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接受了包括家长、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现已启动第二步骤的工作,对所有公示考生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进行进一步复查,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对复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4.学校欢迎并感谢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对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的关注、监督和支持,就此次考生家长举报一事,学校已经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一旦查实有违规操作问题,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过程的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阳光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