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校教师潜心本科教学、致力人才培养,四川大学全面启动“卓越教学奖”评选表彰工作。该奖项面向长期坚持在本科教学一线的教师,通过教师自荐、学生或教师联名推荐、学院或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学管理部门推荐等多种方式,评选出一批师德高尚、教学精湛、学术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
据介绍,为保证评选结果客观公正,此次四川大学“卓越教学奖”评选工作设立专门的网站公示推荐人选事迹,设置了师生网络投票环节。2015年1月7日零时起至11日24时,全校师生可登陆网站(et.scu.edu.cn)进行投票。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为自己喜爱的老师投上宝贵的一票。
附:四川大学“卓越教学奖”实施办法
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100万元/人
一等奖:1名,50万元/人
二等奖:2名,30万元/人
三等奖:7名,10万元/人
评选范围
本科教学一线任课教师(担任现职的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不参评)
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教学卓越、学术优秀。
2.长期爱教乐教,专心致志从事本科生教学;真情关爱学生成长,潜心指导学生成才,将主要精力投入人才培养,深受师生好评和爱戴。
3.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对教育教学规律、改革创新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能够把科研与教学有机结合起来,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教学效果突出并得到学生、同行的高度认可。
4.特等奖获得者应达到国内外公认的教育家的水平;一等奖获得者应为在教书育人方面有卓越贡献者;二、三等奖获得者应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特别优秀。
评选程序
1.推荐:
(1)教师自荐
(2)学生或教师联名推荐
(3)学院、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学管理部门推荐
2.评审: 由专家、学生代表组成“四川大学‘卓越教学奖’评审专家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细化具体的评选标准,审核被推荐人的条件,投票产生符合要求的15位候选人名单进入下一步师生网络投票。以适当方式由候选人或推荐者介绍其教学业绩。
3.投票:设立专门的网站公示推荐人选事迹。全校师生通过身份认证进行为期1周的网上实名投票。
4.表彰:学校校务会根据评审专家委员会和全校师生网络投票结果,批准获奖人员名单及奖励级别并向全校公布,在年度教学工作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5.上述奖项严格依据标准和程序进行评选,如未产生符合条件者,可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