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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签订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

发布时间 :2011年01月18日 来源 :人事处  编辑 :管理员 浏览量 :
 

 

  1月17日上午,我校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签订了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
 
  我校石坚副校长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李民泉副院长代表双方签订了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我校人事处王清远处长参加了签订仪式。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是我省重要的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与我校签订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是我校与地方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良好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