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0日下午,我校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在望江校区西五教演播厅举行。全体校领导及校长助理;部省级老领导和离任不久的校领导;全体校党委委员和校纪委委员;各机关部处、各学院、各单位和工会、团委现任副处及其以上干部;各学院(单位)工会主席;市及其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主委及教代会负责人;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规建处、设备处、国资处、后勤管理处、科产集团、后勤集团等人、财、物管理部门和重点岗位科以上干部及全体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华西医院各党总支书记、各部部长参加了会议。校党委常务副书记罗中枢教授主持了会议。
校党委书记杨泉明教授代表学校党委在会上作了题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的讲话。讲话就进一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要充分认识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意义,切实增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贯彻落实到学校全部工作之中。二是准确把握当前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主要任务。要坚持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与推进惩防反腐败体系建设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促进学校改革相结合,务求新的突破;要坚持坚决惩治腐败与有效预防腐败相结合,发挥综合效应;要坚持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相结合,在创新中发展。三是以改进作风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始终保持政治坚定;要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始终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要弘扬优良学风,始终坚持严谨治学;要以身作则,始终坚持廉政勤政;要解决好精神状态问题,始终保持蓬勃朝气。四是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决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强化主体意识,不断健全检查考核与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纪检检查干部队伍建设,坚持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杨泉明书记指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重大,我们要尽职尽责、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为推动学校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突破、加快学校建设中国一流研究型综合大学的步伐提供坚强保证。
会上,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兰教授代表学校纪委作了题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报告。在报告中,她从六个方面回顾总结了2010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服务保障学校科学发展的职能进一步强化;二是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服务学校人才健康成长取得新成效;三是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四是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惩戒与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五是扎实抓好纠风与专项治理,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新突破;六是加强理论研究,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徐兰纪委书记从五个方面安排部署了2011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教育部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三是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加快构建体现学校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四是认真落实《廉政准则》,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是围绕师生关切、群众关注热点,集中开展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徐兰副书记强调,要认真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今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
校长谢和平院士在会上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就抓好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干部带头、以身作则,开创学校反腐倡廉新局面。反腐倡廉,干部是关键,学校领导干部要保持良好的心态,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正确理解人生的价值,坚守清正廉洁的底线。二是突出重点、规范管理,全面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工作。要抓好科学民主决策,严把决策关;要抓好财务审计监督,严把财务关;要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严把基建关;要抓好招生监督工作,严把招生关;要抓好师德师风建设,严把学风关。三是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忠实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谢和平校长希望校、院两级领导干部正确认识,理解纪检监察工作,一如既往地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环境和条件,希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继续忠实履行好职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保障学校科学健康和谐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全体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向学校签订廉政承诺书和廉政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