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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1年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发布时间 :2011年07月21日 来源 :应厚非  编辑 :管理员 浏览量 :
 
  四川大学2011年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精神,在深化招生制度改革、规范招生行为、公开招生信息、改善招生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学校领导和广大师生家长的高度赞誉。
 
  一、生源质量再创新高
 
  截止2011年7月20日中午,四川大学已经结束了北京、上海、天津、贵州、云南、湖南、浙江、江苏、重庆、山西、甘肃、辽宁、安徽、四川等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从结束的省市高考招生情况来看,新疆、贵州、云南、辽宁、天津、宁夏、广西、黑龙江、浙江、海南等省市高考招生调档线超出当地重点线约50分左右,学生生源质量普遍较好。
 
  从去年年底开始开展的自主招生工作,经过网上报名、邮寄申请材料、笔试、面试、自主考生名单公示等环节,迄今为止我校已完成北京、黑龙江、山东、天津、湖南等11个省市的自主招生工作,招录考生184人,其中128名考生投档成绩均高出当地省市调档线。同时,经过严格的选拔测试,我校已成功招录2名备受社会关注并具有特殊培养潜质的“双特生”。
 
  保送生录取方面,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的有关规定,招生就业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申请方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式,迄今已完成四川、重庆、广东、湖南、吉林五个省市的保送生工作,合计录取12名高考考生。
 
  此外,2011年学校艺术类、国防生招生录取已顺利进入收尾阶段,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总装预科、定向生、艺术特长生类的招生录取工作也有条不紊地全面铺开。
 
  生源质量的持续提高,为我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构建 “323+X”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提供精英教育的学校,让每个学生自由全面发展的学校,能够提供给每个学生找到真正适合自己教育的学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学校领导高度重视
 
  学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我校2011年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全力、全面关心支持招生录取工作的开展,为我校2011年招生录取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7月17日上午,由《高校招生杂志》社组织的“老少边” 区代表来我校录取场参观,校长助理、招生就业处处长李蓉军教授亲自为前来参观的学生、家长以及基层招办工作人员讲解学校2011年招生录取相关流程工作,并带领他们参观了我校高考招生录取现场。
 
  三、招生工作阳光规范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1年招生录取工作,四川大学先后制订实施了《四川大学本科招生录取“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四川大学2011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四川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守则》、《四川大学2011年网上远程录取工作纪律》、《四川大学2011年关于加强和完善招生录取工作内部管理和制约机制的有关规定》等一系列规定纪律,并与所有一线的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签订了《四川大学2011年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责任承诺书》,这些都进一步强化了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管理,规范了招生录取行为,提高了招生录取工作的服务质量,并为我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创造了良好条件。
 
  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录取“阳光工程”实施方案》中,学校还特别强调,要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即招生政策公开、特殊类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述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在《四川大学2011年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责任承诺书》中,学校全体招生录取工作人员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招生录取政策规定以及相关程序,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和“六条禁令”,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尽职尽责,自觉接收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自觉遵守录取场安全保卫的规定和要求,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